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屠户家的女儿 第24节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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稍稍一想,就曉得跟她屠爹脱不了系,那时赚得不多,林真就没持,只是注意着给家里添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甚的。

可现在生意起来了,苗娘陪着制腐竹不说,村人还会上门来買豆儿。她是全围着腐竹转悠了,再不给钱可说不过去。

“爹,女儿是这样想的。往后这营生赚来的钱,女儿拿六成,三成供给家中开销,还有一成,给苗娘。”林真这话其实很是大胆。

父母在,不分家。这是此时的枣儿村最常见的家模式。

一个灶盛饭吃,钱财輩手中,輩包揽衣住行。未成丁的女手中无私产,成家生的小家中也没有私产。甭有没有,可明面上是绝对不能有的。

家中多少钱财,除了辈,谁都不清楚,只能私算算。连提都不能提上一句,否则就是算计家财,不孝的帽就要扣上来。

可林家显然不这样,林屠和女儿相依为命,本就不大瞒着女儿家中钱财之事。待原大些到上幫忙后,有时连记账都是原

是的,原是识字的。

幼年失恃,对女来说尤为不利。

失训与无教,两大帽来,在这个以相夫教为女本分的时代,几乎可以看作是判了一个闺阁女的’死刑‘。

林屠当然知轻重,不然当年也不会着急娶妻。后来婚事不顺,思来想去,钱将原送去縣里的女塾师那教养。

一月六百个钱,三节两寿还要额外送礼。

识字记账、女红中馈、人酬酢样样都教,原在女塾中,一呆就是四年。

不然,就凭行攤的收,林屠怎么着也不至于在縣里打拼小十年了,还是只能赁房来住。

可即便这样,林真在婚嫁之事上还是会被人挑剔:终究不是当娘的亲自教养来的,总是欠些风范。

每每想起来,林真就怄得慌。

林屠原是不想要女儿的钱,这稀罕玩意儿是真儿搞来的,本钱、擺摊的地儿和客人样样都是真儿自家办的。

他私心里,是想教真儿自家在手中,手中有钱心不慌,多添一层底气不是。

林屠可不似那些死着钱财逞威风的老東西。

钱是个好東西,谁都知。可若是钱财全靠小辈赚来,当辈的还要在自个儿手里用来辖制人,那不是教女离心吗?

在林屠看来,这当真是蠢升天了。他自是不会作这样的糊涂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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