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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伎 第33节(5/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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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被捧的人自然兴!这也是师小怜一直很受人迎的原因之一。

词中‘红雀’说的是红妃的脚,那天红妃穿的是红鞋!

那天红妃一装扮都是男式的,不像严月只衣裳是男装,发、妆面还是少女的样——词的大意是偶然看见东京儿郎踢气球,很有范儿呢,穿的还是东京最行的漂亮衣服。赞叹了一番,走近一些才脚,原来不是男儿郎,是个女娥!这一看那双红绣鞋就知了!

脚儿小小,穿的又是此时行的,前面尖尖翘翘的女鞋,在程士昭的笔就是‘红雀’一般。

此时并无裹脚的风俗...说实话,本来裹脚这就是一意外,别的文明也没有发展。在当,显然因为世界已然不同,本该在宋代有些苗的裹脚,此时影都没有了。

但大家还是喜小一儿的脚...这倒是一必然,因为对于女,华夏这边的审一直是调‘小巧’的。到一个上,就像称赞牙齿会说‘齿如贝’,称赞腰肢会说‘腰如束素’云云,称赞脚好看,也会从大小上文章。

所以程士昭以‘红雀’比喻,确实让人一就联想到一个貌少女——小巧又灵动,想象那双脚去踢球,这是很形象的。

对于师小怜这说法,红妃不说什么,只说起画本:“这并非程官人所作,难得作的很可。不知是哪个画工作的,倒是生的很。”

师小怜也没有与红妃掰扯的意思,拿起一旁随着礼送来的礼单,笑了笑就随着红妃说:“书信里有写,似乎是行街一个姓苏的画工所画。如今那画工尚不如何名,作一幅这这般大小的挂轴,算上画绢、颜料之类也只要两三贯钱。”

“还特意说起这个,程官人该是很得意罢!”红妃想想就知了。这个时候的士大夫以资助艺术为雅事,也愿意有一个‘慧识英雄’的标签。所以,若是能在一个画工成名之前就发现这个人,以很低的价钱收到对方的画,等到人名了,再说起来可是一桩谈!

妹说着一些闲话,也谈起要不要去找那个苏画工画几幅画...一日悠闲,随随便便也就混过了大半。直到天边暮渐渐降临时,有仆来请红妃和师小怜——此时有除夕时丰盛吃一顿的习俗,但这顿饭是早晨,还是傍晚,又或者是中午,要看各地习俗不同。

开封在这一上不愧是京师,各地方的人都有,风俗上也就格外一些。差不多是各家过各家的,什么时候吃这一顿都有理。

倒是贱籍女,所在的地方无论是官伎馆,还是私人家,都是傍晚吃这一顿饭。

平日里大开楼门,用来待客的前边楼里,此时门封着,一条条案摆开,当中几桌留给女乐们,周围一圈位置安排更密的,则是留给了馆中娘姨和仆——不实际上如何,表面上说起来,官伎馆里都是一家人,此时自然也要坐在一起吃个年夜饭。

红妃和师小怜特意坐了一桌,同桌的还有另外六人。总共八个人,面前的桌案却是两张饭桌拼成的,就这样,还有些摆不年夜饭的菜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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