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来,在全国各大小报刊上充满了极富吸引力的广告。就在铺天盖地的广告背后,大至省市级医院,小至个体门诊部,纷纷推出了药物流产服务。面对天花乱坠的广告和遍地开花的“诊所”,人们不禁要问:药物流产,真是早孕者的福音吗?
药物流产,并非避孕
药物流产是否真的“无痛、高效、无后遗症”,我们暂且不论,但它毕竟是对妇女身体的人为伤害,这种堕胎广告却称之为“福音”,不知何“福”之有?其实,围绕药物流产的争论早在口服堕胎药诞生之初就产生了。
80年代初,法国医药学家发明了一种名为“RU486”的口服堕胎药,经临床检验,成功率达95%以上。只需吞服几粒药丸,就安全、迅速地完成了流产过程,这几乎是每个实施堕胎女性的愿望。应该说RU486的问世对堕胎术而言是革命性的。随之爆发的一场关于这一“杀人药丸”是否符合人道”的争论,将西方的医学家、伦理学家、法学家纷纷卷了进来,更引起了反堕胎主义者强烈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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