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,有人敲了登闻鼓,说着涉案女
,现在是通州良籍!很多人都看到了。
周虹愣了一
。作为官吏,他自知永安年间,
籍被废,可
了这么多年地方官,他亦知,真没有几家
门大
是遵守此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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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毕竟背着一条人命。
这其中古怪,请大人明察!
周虹不禁皱眉他只想快些将案
落定, 免得日后有更大的牵扯。
也从没有听过,哪家
仆,因杀人案,闹上公堂的。
若真有蹊跷, 便是那通州
籍来得莫名!他在官场多年,自觉见识不浅, 却从未听说,哪家主
愿意替家
改换良籍的。
大人,张家说,那女
,是
籍。定要严惩不贷,以儆效尤。
琼琚!
2.容华:我沉默,只是去不想人挤人。
这是妥妥的故意杀人!此案,人证、
证俱全。
大人明鉴!我妹良家女
,籍贯通州,却莫名其妙被捉
监牢!那
事
行不轨,这才落此
场!
此案涉及吴郡张家,那是百年大族,地方豪
。平日公务往来、人
应酬, 自己免不了要与他们打
。彼此互惠互利,早已是约定俗成、心照不宣的事。如今,只为一个疑似逃
的小女
,就得罪了张家,那是大大的不值。
大人?大人!
差役得令,不过片刻,便押着一女
上前来,其与阿盼并排,跪在堂上。
更不必说,仵作验尸后称:何在钦是被利
戳伤血脉, 失血过多而亡。伤
形状与那女
的铜簪, 痕迹一致。且致命伤
有反复穿刺的痕迹。
作者有话说:1.右迁:升官,左迁:降职
今晨,
官禀告,称张府良家
事,于大牢探监时殒命,凶手是张家家
。
为何?周虹皱眉。
贱籍仆从尚需以律制之,罚其亦需章程倘若主家无端鞭挞,旁人尚可参一本私德不修;贱籍之人虽低,尚可脱籍为民。但
籍不同,主家
杀便杀,
弃便弃,朝堂不问,律法不载。
思及此,周虹心中已有了成算。他陡然一拍惊堂木, 厉声喝
:
旁师爷的呼唤,令周虹骤然回神。他环顾公堂,

气:既然知罪,杀人偿命,你可认罚?
那女
眉清目秀,一派小家碧玉之姿,只是脸
苍白,
乌青,嘴
裂正是琼琚。
他觉得甚是奇怪,一个平民被女
所杀,何必报他?
这些年,官不举、民不究。稀里糊涂就过
来了。
阿盼双目圆瞪:
大人,怕是不成。
退一万步说,就算那女
, 已经改籍为良, 那又如何?
周虹看着这位没有
绪波动,声音始终平淡的女
,不禁皱起眉
,思绪飘远。
概因
籍之人,无论男女,其
皆由主人掌控。打杀、买卖,皆在主人一念之间,无需缘由,无需备案,不可赎
,不可脱籍,名存人形,实无人格。
!周虹这次真的被惊着了。
籍?
阿盼觉得很奇怪,自己一逃
,杀了平民,为何还会单成一个案
?
第67章
她正
开
,只听一个清亮女声:
将那女
还给张家,就当不知
。
说得直白些,
籍之人,在律法之
的地位,不如
羊。
羊尚要估价过秤,
籍却只登记为数,未列为人。永安年间改制,特设籍册。贱籍需登记造册,依人
税;而
籍,却连这一份人
税都不用缴因其不被视为人
。
来人!将那扰
之人,押上来!
何在钦一个活生生的人走
去,血糊糊的尸
被抬
来。期间, 牢中又只有她与死者二人,何在钦就死在那女
上!且那女
行凶后, 状如疯
,仰天大笑, 毫无悔意。其一言一行,牢
、狱卒皆可为证。
周虹直觉告诉他,这事闹大了会很麻烦往小说,是杀人案;往大说,那就是
籍改制,官员渎职。不知牵连多少人,若真上达天听,他自己的命,怕是都保不住估计没等朝廷裁决,就因挡路被人收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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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胆!此乃公堂,岂容你咆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