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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6节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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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再问一句,那笔额遗产可有在里正或官府备过案,证明它是任娘从娘家带丁家的个人嫁妆?”

这话把丁启丰问住了,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。

任娘:“从来没有把前夫严家留来的家产当嫁妆使,更没有去里正和官府备过案说明那些财产属于的个人私,请明府明察。”

林秋曼看向县令,大义凛然:“三纲五常曰:君为臣纲,父为纲,夫为妻纲。”

“任娘前夫严俊毅病故,留严佑心,别男,年仅七岁。严家二老早逝,唯一的独严俊毅也病故了,只留七岁幼严佑心一独苗。那么敢问明府,在这样的,严家留来的遗产是不是属于幼严佑心的?”

县令回:“自然是属于的。”

林秋曼:“明府英明!《仪礼》有云:妇人有三从之义,无专用之。故未嫁从父,既嫁从夫,夫死从。任娘丈夫严俊毅病故,理应从。她一介妇人,且还是外姓,是否有权动用夫家留给独严佑心的遗产?”

县令冷然:“无权。”

林秋曼再:“明府英明!方才丁三郎说严家留来的遗产属于任娘的嫁妆,可有理依据?!”

的人们纷纷议论起来,有人说:“那分明就是严家留给遗的财产,万不能因为严家没人就欺负幼啊!”

“是啊,况且人家还是男丁呢,不能因为年幼就欺负人呀!”

“任娘私自动用严家祖辈留来的钱财来给他人,实在可恶!”

“还好意思将其霸占为嫁妆,多大的脸!”

“对,臭不要脸!人家严家祖辈留给独苗的钱银,妄想着霸占,真是岂有此理!”

七嘴八的议论把丁三郎的脸煞白了,整个人都躁起来。

林秋曼望着他笑,问:“丁三郎,你觊觎严家留给幼的遗产,且还打着任娘私取给你的幌明目张胆侵吞,仅仅两年就掏空了严家七千多两银。我只问你,遗产的主人严佑心可同意过?”

丁三郎急了,忙:“明府,我冤枉啊!”

林秋曼看向县令,从容不迫:“明府可传严佑心上公堂,问他愿不愿意送钱给丁三郎。”

丁三郎破大骂:“一个七岁小儿,他知什么?!”

林秋曼无耻:“你他多大,严家的遗产就是留给他的呀,人家是主人,要不然你去找他爹严俊毅问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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