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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节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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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这个时候,大家都是男主外,女主,孩是归家中的女主人教养的,别的不说,孩的品如何,跟女主人平时的教导,以及言传教,有很大的关系。

方母虽然不满云晴的行为,不过还是能谅,再就是,她对云晴,对方正不离不弃行为的滤镜有厚,再加上,云晴肚里的孩,就算是有再多的不满,都被这些一一消磨殆尽了。

有了方母的宽,方正才真正把这件事,放了,随着时间逝,云晴的肚越来越大,瞅着孩上就要生了,他总算是彻底放了这件事,朝前看,给孩一个好的生活环境,才是他这个父亲应该的事。

“老方,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随礼,我跟你一起去。”刘明坐后,直接把目的给说了来。

事,还是有人陪同为好,他一个人去,总觉会有人取笑笑话他,他觉自己在一些人的里,本就是一个笑话。

这一切的一切,都让他觉得自卑,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,到底还是成为一个普通且平庸至极的男人。

“现在就可以去啊!”

“我没什么事了,现在就可以跟你一起去。”

他的兜里有钱,随时能走人。

在城里的话,随份可能会讲究一,用个白的小信封,把钱给装在里面,上面再写上随礼者的名字,乡嘛,直接给钱就好了。

账的人收了钱,记账后,会让他们在第二天早上来这里吃席,直接把他们明天早上那顿早饭给定来了。

至于需不需要买黄纸香烛之类的东西,答案是不需要,大家现在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还没有解决,神层面的,还是太虚无缥缈了一些。

除非是有钱人家,不然是绝对不会有人愿意把钱,在烧这无用的东西上的,这会,活人都快吃不上饭了,死人的钱财,自然是不会顾及太多,差不多就行了,潦草一些也无妨。

“要不要跟杨建华,秦家三兄妹,还有知青那些人说一说,大家要不要一起去?”刘明想着如果知青都一起去,他跟知青一起去随礼,就显得十分名正言顺了。

杨建华那老小,最近生活是越发惬意了,漂亮小媳妇娶了,老丈人一家对他是十分满意的,毕竟是小学老师,那是文化人,光凭这,就足以赢得他们的敬重。

至于秦家三兄妹跟唐颖何远这对,五个人都过的还不错,养兔养的是风生起,光是村里人跟秦家人买的兔,价值就接近百来块钱,是他目前存款的三倍多,不嫉妒,那是不可能的。

可比不过是真的比不过,他来这都四年了,从来没有想过搞副业挣钱,一直以来,他都是就班的跟着村里的安排走,让上工就上工,让休息就休息,维持在一个吃不饱,但也饿不死的状态。

可人秦家兄妹才来这里两年,就已经通过养兔挣大钱了,他虽然也心动了,可兔太贵了,他那积蓄,完全折腾不起来,还是让村里人先去试试吧!

如果确实是能成,能挣到钱,到时候,他再跟风也不迟。

就连之前很是心动的方正,也被他劝住了,方正是他的好兄弟,他怎么能忍心看着好兄弟冒那么大的风险去养兔,自然是要等村里那些人养了结果,他们再一起去养兔,挣大钱。

“这倒是可以一起去,我们先去隔看看。”

随后,方正看向云晴:“你在家待着,我去就行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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