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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概况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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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不过金集团势正旺,凌洛哪有世间来这边理。郝丽一想,还不如并集团。当时她想得就是并而不是合并。

三个分公司,有负责钱的,有负责想策划创意的,还有自家明星可以代言的。不知不觉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商业链,投资到策划到营销,基本上一步到位。

但是郝丽却有了这个想法,正值怀生孩的时候,郝丽无暇顾及公司的事。在她心里,公司再重要,也没有自家孩重要。

对于这况,员工们已经习以为常,以前见到凌洛还有些拘谨,现在没有一张,亲切的跟他打着招呼。

不过凌洛没有跟郝丽开,当时金集团规模较浩海投资差了不少,如果真合在一起,必然郝丽占的份多,而凌洛并不想看到这样的况。

说起来简单,起来可就很繁琐了,需要面对讨论各。最后经过几商谈,浩海投资被金集团收购。而郝丽获得整个集团百分之二十的份,是凌洛从自己的份中匀给她的。

发展之初,凌洛曾经有过跟浩海投资合并的打算,那里有着雄厚的资金,可以保证金集团的稳步发展,在企业发展之初,最重要的是资金,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是很现实而又残酷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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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到员工们的工作状态,凌洛很是慨,即便周六加班,依然保有饱满的绪,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奋战。

凌洛有个习惯,偶尔会从一楼走到四楼,每个房间几乎都去看看,倒不是作为领导巡查员工的工作况,而是让他们看到,这个ceo一直跟他们在一起。

就这样转了一圈,然后回到自己宽敞明亮的办公室。

员工们对凌洛表示恭喜,凌洛说了些振奋人心的话,而后又去别的楼层。

在私人上,凌洛跟郝丽完全没有问题,可就怕在一起合作,就会面临着各利益上的纠纷,往往会产生一些矛盾。要不怎么说朋友之间别合伙开公司,容易反目成仇。

集团渡过了艰难时期,资金逐步回笼,就没有必要跟浩海合作了,凌洛也就没动过这个念

一来金集团迅速崛起,已经超过了浩海的规模,二来有凌洛在,郝丽不可能去争些什么权利,对于这个人有足够的信任信心。

浩海投资的况很复杂,郝丽不在,没有人能够得上,她也不相信别人,只有凌洛能够挑起大梁。

大楼总共五层,一二层是原来金以及中意的策划公司;三楼是浩海投资公司,人数不多也就一百来人;四楼则是星光娱乐,有两百来号人。五楼就是集团领导办公室了,凌洛陈琳琳等。

公司本就是凌洛成立,一个人就能拍板所有事,而星光娱乐他虽然没掏钱但是占有最大份,也可以决定。名义上他是浩海投资的副总,实际上早就不去那边了,再有就是在浩海里边一份都没有。

五楼里边还有招待所,堂,娱乐,健等场所,这是金公司的福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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